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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
發表於 2017-5-14 1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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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告主張原告當初同意支付安城居建案住戶每戶7 萬元,
且天花板混凝土剝落修復費用經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後,預估
金額高達6,422,488 元至6,808,680 元,因上開混凝土瑕疵
將來仍不定期發生,為一次解決,安城公司以每戶9 萬元為
和解金額實屬適當,原告應賠償此部分之和解金云云,並提
出第2 份鑑定報告(見本院卷一第421 至488 頁)為證。惟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
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故被告所主張損害
賠償之債,如不合於此項成立要件者,即難謂有損害賠償請
求權存在。而觀諸被告所提出第2 份鑑定報告內載修復費用
計算方式,係依據第1 份鑑定報告所建議之修復方法,以各
樓層天花板及樓梯總面積乘以上開3 種工法之修復單價計算
而來,然土木技師公會前於104 年5 月22日至安城居建案為
現場檢視,並於104 年6 月22日所出具之第1 份鑑定報告中
關於標的物構造、用途及現況即已記載:安城居建案係屬每
棟地上4 層樓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供透天住宅使用,其
中「安城- 太原段社區」各棟標的物頂版陸續剝落情形已由
申請單位(即原告)先行修復,「安城- 太祥段社區」各棟
標的物之頂版仍有混凝土表層鼓起、剝落情形等語(見本院
卷一第308 至309 頁),顯見安城居建案中之各棟建物並非
均有表層鼓起、剝落情形,且縱有表層鼓起、剝落情形,亦
僅存於局部,而無需以各樓層天花板及樓梯總面積作為計算
修復費用之標準,是土木技師公會第2 份鑑定報告計算方式
未與實際情形相符,所載修復費用顯然過高,不足採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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