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166|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所有權和抵押權的對抗,第一人和善意人之間的對抗

  [複製鏈接]

5691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240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5-11-25 20:41: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g2判斷




系爭調解筆錄為無效,陳右愉並未取得系爭不動產所有權,其將系爭不動產設定附表二抵押權予被上訴人,為無權處分。惟陳右愉於附表二抵押權設定時,為系爭不動產登記名義人,並持以向被上訴人借得款項,已如前述;且被上訴人所涉詐欺案件,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上訴人復未提出證據證明被上訴人明知系爭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無效,則系爭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雖屬無效,惟被上訴人為信賴系爭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並已依
法律行為設定登記附表二抵押權,應受民法第759條之1規定保護而善意取得,不受系爭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而回復為上訴人所有之影響。從而,附表二抵押權既非通謀虛偽設定,並經被上訴人善意取得,且所擔保之主債權未消滅,上訴人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第179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上訴人塗銷附表二抵押權登記,均屬無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691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2402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5-11-25 21:15:07 | 只看該作者
114/696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691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2402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5-11-25 21:15: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6-1-26 16:39 , Processed in 0.02719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