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34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和民法1023條第2項的連動適用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4-22 00:01: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112上818

再按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本文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金額後,夫妻間之債權債務並未因而消滅(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23號判決意旨參照)。白志強代張育慈清償向游金花之借款債務,並非繳納系爭房地之貸款,顯非前述系爭離婚協議書所約定白志強不得請求分擔或所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其對張育慈之債權並未因此而消滅,白志強依民法第1023條第2項規定,請求張育慈給付,應屬有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7 11:21 , Processed in 0.01954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