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568|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第一備位聲明及第二備位聲明於二審追加時列出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4-1 20:32: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ks 111上187


按第二審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446條第1項、第255條第1項第2款定有明文。本件被上訴人在原審依股東會決議、股權移轉同意書、公司法第387條之規定,起訴請求上訴人應偕同被上訴人將鉦泰工業有限公司(下稱鉦泰公司)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登記於上訴人名下之出資額新台幣(下同)250萬元登記至被上訴人名下。嗣於上訴人上訴後,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及請求權基礎,將原請求改為先位請求,另追加第一備位聲明,請求上訴人應將其所有鉦泰公司出資額250萬元移轉登記予被上訴人。又依民法第242條之規定,為第二備位聲明,請求上訴人應將其所有鉦泰公司出資額250萬元移轉登記予林英瑞,並由被上訴人代位受領移轉登記(本院卷第419頁至第420頁)。經核其追加請求之基礎事實均係被上訴人是否因股東會決議、股權移轉同意書而取得上訴人所有鉦泰公司250萬元之出資額所衍生之爭執,核與民事訴訟法第446條第1項但書及第2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相符,自應予准許,合先敘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4-4-1 21:11:08 | 只看該作者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基於股東會議決議書、股權移轉同意書,訴請上訴人應協同被上訴人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登記於上訴人名下之鉦泰公司出資額250萬元移轉登記至被上訴人名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從而,原審就此部分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即有未合,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廢棄改判如主文第二項所示。又被上訴人依股東會議決議書、股權移轉同意書追加第一備位聲明部分,亦無理由,應駁回其請求,爰判決如主文第四項所示。至被上訴人依股東會議決議書、股權移轉同意書及民法第242條之規定,追加第二備位聲明,代位林英瑞請求上訴人將其所有出資額移轉登記予林英瑞,則有理由,應予准許,至逾上開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爰判決如主文第三、四項所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5 16:07 , Processed in 0.02091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