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98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證人與原審證述不實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2-4-22 13:53: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2-4-22 14:15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1112 號民事判決

至於吳至中於原審雖曾證稱:楊醫師覺得蘇家慶未按他委託的事項完成,楊醫師交代伊代表他向蘇家慶查證有無完成合約,如未完成就想要結束合作,楊醫師委託伊查證,伊無法確定蘇家慶有完成委託事項,故當時沒有下結論立刻解除合約;取回東西不是表示兩造契約結束;楊醫師要求蘇家慶先返還一些研發用材料,沒有講到其他的,蘇家慶當時給伊一大包材料,伊就拿回去寄給楊醫師云云(見原審卷第360至362頁),與其在本院上開證言及楊章民以法定代理人所為陳述有諸多不合,遑論斯時既係履約中途即欲終止契約,更無「完成合約」可言,足徵吳至中於原審前揭證述不實,顯無可採。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2 07:03 , Processed in 0.02036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