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97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存證信函六天後發支付命令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0-7-12 15:25: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0-7-12 15:36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重訴字第 1375 號民事判決



原告於104 年
    8 月11日以臺北興安郵局第1052、1053號存證信函通知訴外
    人柯光銓、廖淑愉、被告林美紅、柯建維,要求其連帶償還
    欠款,惟上開債務人等均拒絕清償,原告遂於104 年8 月17
    日對等債務人向本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在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4 17:17 , Processed in 0.02063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