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74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金管會對期貨商違反期交法或管理規則的處分,影響CASE?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5-8 12:35: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5-8 12:51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金字第2號

另關於期貨商盤中追繳砍倉未符相關規定之懲處及盛期貨是    否受罰乙節,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 條第2 項規定,期貨商    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內部控制制度為之,期貨商執    行盤中追繳及砍倉作業如與其內部控制規定不符,本會將依    期貨交易法第119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處以罰鍰,或依同法    第100 條規定為警告等處分。日盛期貨公司自100 年迄今, 尚未有因盤中追繳及砍倉作業違反內部控制規定而受本會處分之情事,此有證券期貨局102 年5 月22日證期(期)字第    1020015715號函在卷可參(見偵卷第179 頁反面),是原告主張日盛期貨公司於砍倉過程未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尚難採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5 08:10 , Processed in 0.02008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