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13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住院的定義可以比較廣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9-3-9 17:20: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9-3-9 17:24 編輯

tpe g2 107保險上易5
可見被保險人若有「因疾病    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正式辦理    住院手續」且「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等情事,即符合系爭    保險附約所稱「住院」之定義,上訴人並有給付保險金之義    務。且系爭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約款,並未限制住院必須24小    時居住於醫院、在醫院過夜或以醫院為生活起居之場所,亦    未約定「住院」之定義須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中央健康保    險局函示為認定標準,復未明示「住院」僅指「全日住院」    ,而不及於「日間住院」「夜間住院」或「半日住院」等項    目。是被保險人若符合上開「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    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且「確實在醫院    接受診療」等要件,即屬系爭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第2條第9項    所指之「住院」甚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4 20:20 , Processed in 0.02060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