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委託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之模擬試算結果及防免機制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4-3-12 10:03
標題: 委託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之模擬試算結果及防免機制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4-3-12 10:17 編輯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 ... c798%2c20240206%2c1

上訴人主張伊以「不是還沒開嗎?」回應詹筱婷,表示不清楚試撮意義,詹筱婷於開盤前提供試撮資訊,係趁伊輕率、急迫及無經驗,干擾伊正確投資云云。查所謂「試撮」係指為提供投資人更即時之交易資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分別自101年2月20日及104年6月29日起,於開盤前30分鐘及收盤前5分鐘接受委託期間,揭露模擬撮合後參考成交價、參考成交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格、數量,在模擬試算期間(開盤前30分鐘及收盤前5分鐘)揭露之模擬試算資訊係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之集合競價撮合原則,揭示當前已存在於委託薄中之委託進行模擬試算後之結果。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4-3-12 10:05
模擬試算之價格與當日個股之漲跌無必然之關聯,為避免開、收盤前1分鐘有價證券有突發性價格大幅波動,致投資人無足夠反應及思考的時間,成交價無法合理反映市場真正的看法,證交所針對開、收盤前1分鐘,如任一次與前一次之模擬試算成交價漲跌超逾3.5%之有價證券,實施暫緩開、收盤作業,達到暫緩開、收盤標準之有價證券,將延緩2分鐘撮合,暫緩開、收盤2分鐘內,投資人可持續新增、取消或修改委託。且模擬試算資訊為市場公開揭示之資訊,其揭示之目的係提供所有市場參與者買賣參考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所有市場參與者皆可於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網站查詢等情,有證交所111年12月28日臺證交字第1110024969號函在卷可按(下稱證交所69號函,原審卷第293至294頁)。是證交所設計試撮制度供投資人對股市漲跌先有預期心態,且試撮結果乃市場公開揭示資訊,證交所為避免開、收盤前1分鐘有價證券有突發性價格大幅波動,亦有其防免機制。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