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14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不可歸責於兩造之事由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5-27 21:06: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5-27 21:10 編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2618 號民事判決

次按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
    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民法第
    227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系爭契約並無約定原告應就樹木、
    楊氏古厝及古井樹木或其他標的為保護或保存計畫,且原告
    在施作都市更新計畫前已就系爭都更範圍進行勘查(見本院
    卷第255頁),其施作之都市更新計畫亦於103年4月間經臺
    北市政府審查通過獲發核准函,業如上述。而系爭都更基地
    上之樹木、楊氏古厝及古井列入文化資產保存之緣由,乃因
    民間團體守護堀仔頭聯盟於系爭都更事業計畫取得核准函後
    為相關提案所致之事實,業據兩造陳明在卷(見不爭執事項
    四及本院卷第152頁),並致系爭都更尚需完成相關文化資
    產保存計畫審查作業而進程延宕,此實乃不可歸責於兩造之
    事由,難認可歸責於原告,是被告主張其對原告有不完全給
    付之損害賠償債權,亦不可採。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16 09:50 , Processed in 0.02048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