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61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民訴65條的告知訴訟要件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8-29 15:43: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又民事訴訟法第65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得於訴訟繫屬中    ,將訴訟告知於因自己敗訴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3人。    」,而告知訴訟乃當事人一造於訴訟繫屬中,將其訴訟告知    於因自己敗訴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3人,以促其參加訴    訟。而所謂有法律上利害之關係之第3人,係指本訴訟之裁    判效力及於第3人,該第3人私法上之地位,因當事人之一造    敗訴,而將致受不利益,或本訴訟裁判之效力雖不及於第3    人,而第3人私法上之地位因當事人之一造敗訴,於法律上    或事實上依該裁判之內容或執行結果,將致受不利益者而言    (參見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3038號民事判例意旨)。本件原    告雖以其已依保險契約賠付第3人文生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文生公司)就廠房損壞部分保險金164萬3260元,並依保    險法第53條規定取得代位請求權,請求被告陳峪鋅、謝志強    及陳濟等人連帶賠償上開損害,因被告等人抗辯稱第3人文    生公司總經理何昭輝於原告理賠前曾表示不對陳峪鋅求償,    因為有保險,即有拋棄全部請求或免除全部債務之意思等情    。因第3人文生公司與本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具有法律    上利害關係,為免第3人文生公司受有不利益,依民事訴訟    法第65條、第66條規定聲請對第3人文生公司為告知訴訟云    云。本院認為第3人文生公司為原告之被保險人,原告依保    險契約賠付保險金予第3人文生公司後,原告依保險法第53    條規定當然取得保險代位權,而原告行使保險人代位求償權    之結果為何,即與第3人文生公司無涉,故原告即使在本件    訴訟受敗訴判決確定,該判決效力自不及於第3人文生公司    ,第3人文生公司亦不可能因此受有不利益之情事,參照前    揭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3038號民事判例意旨,第3人文生    公司即非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有法律上利害之關係之第    3人」,故原告聲請對第3人文生公司為告知訴訟,於法不合    ,不應准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4 05:47 , Processed in 0.02019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