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81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刑事告訴,再議可以2次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6-19 21:01: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6-19 21:06 編輯

102 年7 月起,原告以地主身分提告興訟,向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檢察署(下稱士林地檢署)對王月明、李忠霖、林俊先提起
  竊佔告訴(下稱系爭刑案)。檢察官103 年5 月13日以103 年
  偵字第797 號為不起訴處分後,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下稱
  高檢署)發回續查,又經士林地檢署於103 年9 月24日以103
  年度偵續字第275 號不起訴處分,經再議,高檢署又發回,士
  林地檢署104 年3 月20日又以103 年度偵續一字第84號不起訴
  處分
。再經原告再議,經高檢署104 年5 月15日以104 年度上
  聲議字第3544號再議駁回確定。本院並調閱系爭刑案全卷外放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4 01:11 , Processed in 0.03740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