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65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國票期貨這樣砍對嗎?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2-17 10:56: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 ... vNOUbsawe0H8-gqZgyc


期貨商在為客戶進行代沖銷作業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客戶損失程度降到最低。惟被告卻於107年2月6日9時9分許,在臺股加權股價指數僅下跌300多點,股市尚未出現緊急情況時,即以市價185點(當日跌停價)賣出原告持有之9月份10800買權,並用825點(當日漲停價)買入9月份11000買權去沖銷原告之選擇權部位,均係以當日最差價格代原告交易,有悖於選擇權操作之常理,致系爭帳戶經不當沖銷,而受有5,409,450元之損害。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1 19:59 , Processed in 0.02035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