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43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商業判斷法則或整體公平性審查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9-8 08:31: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9-8 09:08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重上字第 833 號民事判決

再公司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董事對公司負受託義務,其內涵可區分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在不涉及利益衝突之情形下,就董事所為商業決策,推定董事無利害關係且具獨立性,在資訊充足情況下,基於合理注意、善意且真誠地相信其所為之行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原則上透過商業判斷法則,使主張損害賠償之人負舉證之責推翻此一推定,以減少對公司董事不當行為、管理決策之干預,避免肆後對董事之決策與商業判斷任意指摘,不利於商業經營效率及法律管制成本效益。反之在利益衝突情況下,為保護股東之權益,則採較嚴格之司法審查,排除商業判斷法則之適用,改採整體公平性審查,由董事先舉證證明交易之整體公平,以確保交易之合法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16 03:00 , Processed in 0.01978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