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24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欠債還債,天經地義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12-5 21:31: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g3 110/2961


次查欠債還債,天經地義。林志強辦理前揭抵押貸款
,係為清償其積欠黃裕仁等人之債務,為原審認定之事實。果爾
,黃裕仁助其貸款,進而受領部分貸款滿足自己債權,能否謂係
與林志強合謀侵害被上訴人之債權,自滋疑問。原審謂黃裕仁就
上開行為,應與林志強共同對被上訴人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亦有未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16 08:03 , Processed in 0.02046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