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違約定金過高的處理方式和民法252條不同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2-11 09:58
標題: 違約定金過高的處理方式和民法252條不同
g3 110/1851


約定違約定金過高,與當事人所受損害顯不
    成比例時,應認當事人交付過高金額部分已非違約定金,而
    係價金之「一部先付」,交付之當事人得請求返還該超過相
    當比例損害額部分之先付價金,以求公平,惟究與違約金之
    酌減並不相同,兩者顯有差異。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