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期貨商未代沖銷和損失無因果關係?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4-13 07:29
標題: 期貨商未代沖銷和損失無因果關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訴字第6974號


況且,期貨市場本具高度不可確定性,交易價格本無法全依理論模型或預期狀態呈現,動輒因市場供需或預期心理等眾多因素影響而劇烈改變,考量該等市場行情、流動性之不可預測性,縱使原告強制執行代為沖銷作業,是否成交或成交價格為若干,均猶屬未定。因此,原告未代為沖銷之行為,與本件超額損失之發生,兩者間難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是被告主張原告未執行代沖銷作業屬與有過失云云,自非有據,不足採信。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