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高風險通知簡訊內容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2-14 11:15
標題:
高風險通知簡訊內容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0-2-14 12:00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金簡上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本件於105年9月10日盤中08
:46:38時,系爭帳戶權益數總值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
證金,被上訴人即以簡訊分別於08:46:38:22、08:46:38:23
及08:46:58:87時為高風險通知:「帳號8003xxx風險指標低
於40%,請儘速入金,風險指標低於25%時,本公司將執行代
沖銷。」以及「帳號8003xxx 權益數已低…數變化,當風險
指標低於25% 時,本公司將開始執行代沖銷程序。」等內容
簡訊,並經確認簡訊成功送達上訴人。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