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期交所業務規則第68條(自營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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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3-3 22:41
標題:
期交所業務規則第68條(自營部責任)
第六十八條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應注意勿損及公正價格之形成及其營運之健全性,並不得利用業務關係得知之訊息,對其客戶有足致損害之行為。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3-3 22:42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應注意
勿損及公正價格之形成
及其營運之健全性,並不得利用業務關係得知之訊息,
對其客戶有足致損害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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