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法院推翻評議中心的例子(兼論保險法64條)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6-24 21:30
標題:
法院推翻評議中心的例子(兼論保險法64條)
被上訴人於本院陳稱「伊平常並無症狀,也還在正常工作, 101年1月7日當天伊一直昏睡,醒來後脖子無法轉動,起先 以為是落枕,後來發現兩邊不對襯,才去就醫,被上訴人沒 有發燒也沒有疼痛狀況,真正的病理報告是在101年2月18日 確診的」(本院卷第42頁),參酌被上訴人就醫時雖主訴左 側頸部腫塊2週及左側口腔潰瘍數月,惟其所述平日並無疼 痛或發燒症狀,衡以被上訴人並未具備專業醫療知識,且在 此之前亦未曾就此症狀就醫,僅係於101年1月7日就醫時向 醫師陳述其身體之狀況而已,自難僅因其就醫時之主訴,推 定其於投保前或等待期間即已知悉有罹患癌症之情事,上訴 人主張被上訴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云云,洵無可採。
台南g2 103保險上字第6號判決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