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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始無效的契約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6-13 10:26
標題: 自始無效的契約


依系爭租約第6 條第3 項前段約定請求部分:     經查,系爭租約第6 條第3 項固約定:合約期間房東不得     違約,若違約需賠償承租人裝潢費用等語,有系爭租約在     卷足憑(本院卷第12頁)。惟承上所述,系爭租約為自始     無效之契約,原告依無效契約之約定而請求被告賠償裝潢     費用,自屬無據,不應准許。

承租人的裝潢費用,因契約自始無效,可否向所有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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