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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同居人有權處分其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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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行
時間:
2017-3-23 20:29
標題:
同居人有權處分其遺產嗎?
新北市1名57歲吳姓男子,在今年1月不幸因病過世,因為不滿生前兒子都沒照顧他,住院期間前曾交代同居女友,在他死後將近200萬的存款轉到他父親那邊,一毛錢都不要給兒子,沒想到在吳男死後,其子處理後事時發現沒有遺產可拿,到警局怒告父親的同居女友偷竊與偽造文書。遭提告的彭姓女子(58歲)到案時表示,與死者同居多年還合開公司,同居人在今年1月因病過世,但生前同居人曾口頭交代她說如果自己不幸過世,請幫他把存款匯給父親,在同居人過世後彭女就持同居人的印章、存摺,到銀行將同居人的存款198萬匯給同居人的父親,他們都可以作證。死者父親知道兒子過世後,其同居人被孫子提告,也到警局說明整件事的過程,也證明死者生前曾說過錢不要給孫子,要請彭女匯給他,彭女並沒有多拿一分錢,但死者兒子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只能依法將彭女送辦。(突發中心張貴翔/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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