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24-6-16 14:53:12

共同訴訟上訴利益之計算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4-6-16 14:58 編輯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2c102%2c%e5%8f%b0%e6%8a%97%2c40%2c20130117&ot=print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40號裁定要旨: 共同訴訟,由共同訴訟人之一方提起上訴者,其上訴利益額之計算,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規定(司法院院字第1147號解釋參照),應合併計算之。 是其裁判費之徵收,亦應合併計算。

sec2100 發表於 2024-9-25 11:57:41

共同訴訟,由共同訴訟人之一方提起上訴者,其上訴利益額之計算,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規定(司法院院字第1147號解釋參照),應合併計算之。 是其裁判費之徵收,亦應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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