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判決利益存在嗎?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2c102%2c%e4%b8%8a%2c1356%2c20140812%2c1&ot=print上訴人既無返還如附表所示七紙支票之義務
,則被上訴人請求確認上訴人就附表所示七紙支票對於被上
訴人之票據債權不存在云云,無權利保護必要(最高法院69
年度台上字第3937號判決要旨:「系爭土地移轉原因之買賣
,固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但其隱藏之贈與行為已具備成立
要件及生效要件,上訴人不得以其為虛偽之買賣而訴求塗銷
兩造間就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上訴人既不得請求塗
銷此項所有權移轉登記,則其訴求確認兩造間就系爭土地之
買賣關係不存在,即無即受確認判決之利益,難認上訴人之
先位之訴為有理由」參照),亦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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