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啟動假扣押及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司聲字第 239 號民事裁定經查:本件相對人日盛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為保全其債務清償
請求權,對聲請人於金額新台幣(下同)20,345,391元範圍
內,依本院107年度司裁全字第189號裁定提供擔保而准予假
扣押在案。相對人日盛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嗣就上開假扣押債
權之金額20,345,391元,依督促程序向本院聲請核發支付命
令,並經本院107年度司促字第5170號准予核發支付命令。
聲請人並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現經本院107年度補字第5
47號受理中。是本件假扣押所保全之債權,其本案已繫屬於
法院,故聲請人命相對人日盛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於一定期間
內起訴,自無必要,聲請人之聲請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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