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39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民法748條和民法749條及民法施行法第15條產生的連帶問題

[複製鏈接]

5484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2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6-4 20:54: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被上訴人與晉群公司為共同保證人,依民法第748條規定負連帶責任,上訴人與晉群公司則係因施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責任,足見兩造係基於不同之發生原因與法律規定,對上海商銀各負全部之責任,其給付具有同一之目的,應為不真正連帶債務,被上訴人代開曼旭昌公司清償後,上訴人因上海商銀之目的達到,而同免向上海商銀給付之責任,且其與被上訴人間互無分擔部分,固無民法第281條第1項所定求償關係存在。然被上訴人係依民法第749條規定,承受債權人上海商銀之地位,就晉群公司應分擔部分之保證責任為請求,已脫離上開不真正連帶關係,上訴人自不得再以其與被上訴人間為不真正連帶關係,抗辯其因被上訴人代償而免責。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27 09:05 , Processed in 0.02100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