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23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可分及平均分擔之債務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2-11 17:05: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上字第 904 號民事判決

依同法第271條規定,數人負同一債務而其給付可分者,應各平均分擔之。被上訴人共同簽立系爭擔保書,應認負同一債務。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共同給付之60萬元,既屬可分,被上訴人應平均分擔之,則上訴人自得請求林以哲、郭天馳、管至偉各給付20萬元(計算式:600000÷3=200000)。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16 07:18 , Processed in 0.02177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