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一時的契約vs繼續性供給契約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2-31 15:15
標題: 一時的契約vs繼續性供給契約
一時的契約(一次給付契約或單純的契約)分期給付,乃一方之給付總額自始確定,僅係分期給付履行。至所謂繼續性供給契約,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期間內或不定期間內,向他方繼續供給定量或不定量之一定種類、品質之物,他方則按一定標準支付價金,兩者之性質並不相同(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19號判決參照)。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lawshare.option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