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895|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權利變換及同一性

[複製鏈接]

547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2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4-17 18:35: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4-17 18:50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重上更二字第 160 號民事判決  (下同)

按權利變換後,原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原有,此觀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規定即明。是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事業,而因權利變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其原所有權之延續,即係以法律擬制其以原有土地變換取得更新之土地及建築物(另參見內政部93年10月1日台內營字第0930086876號函,更一審卷第103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7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22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3-4-17 18:37:01 | 只看該作者
惟000地號土地既為臺北市00區00段0小段都市更新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所屬土地,有卷附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網站公告之網頁印結果可參(見更一審卷第105頁),自應有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有關「權利轉換」規定之適用,而應將系爭房地擬制視為原有000地號土地之延續,並使系爭房地與000地號土地具有法律上之同一性。兩造於本院審理時,復均已對000地號土地與系爭房地具有同一性並無爭執(見本院卷第124頁),鄭亦娟取得000地號土地之債權及物權行為均為無效,000地號土地及與其具有同一性之系爭房地自均屬鄭振丁所有,足認鄭振丁雖從未經登記為系爭房地之所有權人,惟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之擬制規定,兩造仍得因繼承之法律關係而取得與000地號地號土地具同一性之系爭房地之公同共有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22 13:23 , Processed in 0.02271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