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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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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連動債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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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3 11:54: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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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1-3 13:15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5號


配息情況及連結標的



㈡張正樺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199萬5448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25萬0847元;李月娟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198萬9491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25萬0847元;林勝仁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198萬9491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25萬0847元;姜馗德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289萬3399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36萬3723元;劉黃淑美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129萬3169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16萬3087元;林木山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954萬4504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102萬7885元;謝麗鸚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291萬2096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36萬7906元;王淑文已支付本金及手續費共98萬9514元,並受渣打銀行配息等10萬5984元(詳附表所示)。

㈢系爭領袖風範連動債之連結標的為Coach, Inc.(柯奇公司),Apple, Inc.(蘋果公司),Lehman Brothers(雷曼兄弟財務公司),Arcelor Mittal(阿賽洛米塔爾鋼鐵);系爭財運亨通連動債之連結標的為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芝加哥商業交易所)、Nasdaq Stock Market Inc.(納斯達克股票市場),Credit Suisse Group-REG(瑞士信貸集團),Nomura Holdings Inc.(野村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雷曼兄弟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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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13:14:11 | 只看該作者
倒流測試之贖回機率,年化報酬率平均為10.94%,提前到期的機率共93.16%


張正樺等人又主張瑞士銀行倫敦分行就系爭連動債之公開銷
售說明書,並未記載渣打銀行廣告文宣所稱倒流測試之贖回
機率達93.16﹪、83.93﹪,其等係因相信渣打銀行不實之數
據,而陷於錯誤與之締約云云,並提出系爭連動債廣告文宣
為證(見原審卷二第36、37頁)。然系爭領袖風範連動債之
廣告文宣雖記載:「以4/16/2003至4/16/2006之3年歷史資
料每日為起始投資作倒流測試,本債券之年化報酬率平均為
10.94﹪,提前到期的機率共93.16﹪」,惟下方亦記載:
「資料來源:UBS,過去歷史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發行機
構不保證本商品之實際獲利」(見原審卷二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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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13:15:57 | 只看該作者
另系爭財運亨通連動債之廣告文宣雖記載:「以5/9/2003至5/7/2006之歷史資料每日為起始投資日作倒流測試,本債券之年化報酬率平均為11.28﹪,提前到期的機率共83.93﹪」,惟下方亦記載:「資料來源:UBS,過去歷史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發行機構不保證本商品之實際獲利」(見原審卷二第37頁)。足見渣打銀行雖參考瑞士銀行之資訊製作系爭連動債之廣告文宣,但亦說明過去之歷史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投資人本應自行評估績效與風險,決定投資方向,尚難僅以瑞士銀行倫敦分行就系爭連動債之公開銷售說明書並未記載倒流測試,遽認渣打銀行於系爭連動債廣告文宣刊載倒流測試數據不實,並故意詐騙王淑文等人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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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13:25:37 | 只看該作者
另證人許峻瑀亦證稱:伊銷售系爭連動債時,沒有聽聞連結標的公司有任何異常情形;當下銀行內部對於國際信評機構對雷曼兄弟公司為負面或調降評等有一些報告,但在推銷時雷曼的股價非常高,且報告只是分析當時情況,並無正負面之評斷;系爭連動債大約在97年5月底、6月初到期,到期後可以選擇現金交割或承接股權,本件謝麗鸚選擇承接股權,伊在謝麗鸚選擇承接股權前有提供相關資料供他參考,也有提供分析建議,但最後決定權仍是謝麗鸚等語(見原審卷五第93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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